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
来源:财政部网站

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

 

 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对边销茶生产企业(企业名单见附件)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。

 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,是指以黑毛茶、老青茶、红茶末、绿茶为主要原料,经过发酵、蒸制、加压或者压碎、炒制,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。

  二、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

     财政部   税务总局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9月22日

附件下载:

  •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.pdf
  • http://sz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309/P020230926586252503630.pdf

原文连接

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
    暂无讨论,说说你的看法吧
个人中心
购物车
优惠劵
今日签到
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
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