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废止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》的决定 法律速闻 6月13日 臭豆腐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来源:国务院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69 号 《关于废止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〉的决定》已经2024年3月20日第1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部 长 王小洪 2024年4月15日 关于废止《公安机关办理 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》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2年11月2日发布的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65号)。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原文连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