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《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
来源:交通运输部网站

 

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《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
(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3号)

 

《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<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已于2026年1月30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部长 刘伟

2026年2月3日

 

 

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《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
 

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《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》(原信息产业部令第13号)。
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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