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财政部网站
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
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3716.32亿元,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59.91亿元,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3976.23亿元。按照收支平衡原则,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476.23亿元,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预算数为2500亿元。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收入预算
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3716.32亿元,比上年执行数(下同)减少186.42亿元,下降4.8%。
1.利润收入3522.33亿元,减少228.44亿元,下降6.1%。
其中,国有全资企业(非金融)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主要分为四类执行:
第一类为烟草企业和石油石化、电力、电信、煤炭等资源型企业,收取比例35%,2026年上交收入2700.6亿元,下降5.4%;
第二类为有色及黑色冶金采掘、运输、电子、贸易、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,收取比例30%,2026年上交收入633.17亿元,下降7.8%;
第三类为军工企业、转制科研院所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、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央文化企业、中央部门所属企业,收取比例20%,2026年上交收入178.56亿元,下降9.8%;
第四类为政策性企业,免交国有资本收益。
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,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,比照执行免交政策。
此外,金融企业利润收入10亿元。
2.股息红利收入193.99亿元,增加43.09亿元,增长28.6%。
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59.91亿元,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3976.23亿元。
二、支出预算
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476.23亿元,增加179.18亿元,增长13.8%,优先落实国家发展战略,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,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。具体情况如下:
1.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442.45亿元,增加179.26亿元,增长14.2%。其中:
(1)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9.39亿元,减少4.82亿元,下降10.9%。主要是金融企业改革性支出减少。
(2)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766.17亿元,增加277.07亿元,增长56.6%,主要是加大对国有企业注资支持。
(3)国有企业公益性补贴636.89亿元,减少85.61亿元,下降11.8%,主要是根据有关政策适当减少对相关企业的补贴支出。
2.中央对地方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数为33.78亿元,减少0.08亿元,下降0.2%,主要是据实结算支出减少。
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500亿元,增加100亿元,增长4.2%。
三、中央企业(不含金融)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说明
纳入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企业包括:
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100户、所属企业144户,
教育部所属企业141户,
科技部所属企业9户,
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企业98户,
民政部所属企业17户,
财政部所属企业6户,
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业39户,
交通运输部所属企业89户,
生态环境部所属企业20户,
水利部所属企业188户,
农业农村部所属企业62户,
商务部所属企业15户,
文化和旅游部所属企业48户,
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企业102户,
应急管理部所属企业51户,
广电总局所属企业15户,
体育总局所属企业30户,
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所属企业69户,
中国民航局所属企业99户,
国家文物局所属企业8户,
国家矿山安监局所属企业59户,
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企业9户,
中央宣传部所属企业44户,
中央网信办所属企业2户,
共青团中央所属企业1户,
中国文联所属企业10户,
全国妇联所属企业3户,
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29户,
中国老龄协会所属企业5户,
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企业21户,
科技日报社所属企业3户,
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企业8户,
全国政协办公厅所属企业2户,
最高人民法院所属企业2户,
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属企业1户,
中国地震局所属企业37户,
国家民委所属企业15户,
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属企业2户,
税务总局所属企业54户,
海关总署所属企业231户,
市场监管总局所属企业24户,
国家药监局所属企业6户,
国家信访局所属企业1户,
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5户,
国家能源局所属企业2户,
光明日报社所属企业6户,
中国工程院所属企业1户,
中国社科院所属企业9户,
中国外文局所属企业24户,
中国作协所属企业1户,
中国气象局所属企业64户,
国家疾控局所属企业4户,
中国残联所属企业8户,
国家中医药局所属企业1户,
中国科学院所属企业90户,
国家林草局所属企业36户,
国家国防科工局所属企业8户,
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所属企业1户,
公安部所属企业24户,
国家发展改革委所属企业19户,
国家信息中心所属企业12户,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企业8户,
外交部所属企业17户,
司法部所属企业4户,
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所属企业6户,
中央广电总台所属企业5户,
人民日报社所属企业6户,
其他有关单位所属企业37户,
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112户,
中国烟草总公司,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,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,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,共计2433户,比上年增加290户。
